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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HJ61—2021代替 HJ/T 61 —2001

日期:2021-04-12  阅读(1314)  发布:康达检测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》,规范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(电离)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辐射源环境监测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

本标准所指辐射均为电离辐射。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、辐射源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,内容包括现场监测、样品采集、样品预处理和管理、监测分析方法、数据处理与结果表示、质量保证和报告编写等方面。核设施、铀矿冶、核技术利用等部分重要辐射源增加了流出物监测内容。

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1 年,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:

1、对《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》(GB12379—1990)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,合并入本标准;

2、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;

①按照国内外全新辐射防护、环境监测标准、导则和其他全新技术成果,对各类核与辐射设施监测方案、质量保证和数据处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;

②根据近20年我国辐射环境监测实践的经验总结,对原标准的操作规范类条款进行了重新修编;

③增加了海洋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、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辐射环境监测内容;

④细化了样品采集和管理、监测方法的确定,增加了样品量、探测下限等实用性指标,增加了质控样品的偏差控制指标;增加了 2 个附录,删除了 1 个附录;

⑤修改了监测分析方法的有关内容表述。
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《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》(GB12379—1990)在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,《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61—2001)废止。